地区 | 吕梁市 |
招录部门 | 吕梁市方山县 |
招录单位 | 方山县公安局 |
招录职位 | 职位1 |
招录人数 | 1 |
职位简介 | 从事法医鉴定等工作 |
学历要求 | 本科及以上 |
学位要求 | 学士及以上 |
专业(学科)类别 | 本科:基础医学类(1001),临床医学类(1002),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(1004),法医学类(1009);研究生:基础医学(1001),临床医学(1002),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(1004),临床医学★(1051),公共卫生★(1053) |
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| 无要求 |
政治面貌要求 | 无 |
备注 | 限吕梁市户籍,需符合人民警察体能要求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,其中视力标准为: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.0,色弱不合格;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含试用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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